老赖坐拥3套房产流水账超千万 借200万称没钱还
6月6日,龚胜涛被法警带往拘留所。 龚胜涛账户上交易流水总额达到1500多万。 三年前,龚胜涛向朋友刘某借了200万元,过了还款日期后,龚胜涛却谎称没钱拒不还款。刘某最终将其诉至法院,青羊区法院和成都中院先后判决龚胜涛败诉。时隔半年,龚胜涛不但仍拒绝还款,还拒不领取执行通知书。他是真的没钱吗?青羊法院通过调查发现,龚胜涛除拥有3套房产外,账户交易流水账就有1500多万元。 6月6日,因恶意转移财产,且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龚胜涛被青羊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天。这也是继曝光“老赖”失信名单后,青羊法院拘留的首名“老赖”。 借款200万 到期未还被起诉 6日上午11点过,龚胜涛和他的债主刘某在青羊法院见面了,面对昔日的朋友,龚胜涛并未表现得多热情。 三年前,刘某与龚胜涛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书》,内容约定:由刘某向龚胜涛出借200万元,借款到期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龚胜涛收到借款时向刘某出具收条,若龚胜涛未在借款到期日前归还刘某借款,龚胜涛应从借款之日起,向刘某支付4倍于银行的利息。 若龚胜涛不能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向刘某归还全部借款,视为龚胜涛严重违约,需向原告支付欠款金额20%的违约金。之后双方就还款协商未果,刘某于2012年6月8日起诉。 协议有效 借款人两次败诉 青羊法院认为,刘某与龚胜涛签订《借款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愿表示,且内容未违反法律规定,龚胜涛也并无证据证明签订《借款协议书》时受到胁迫,所以该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签订《借款协议书》后,刘某于同日将约定金额的借款交给了龚胜涛,并按约定收到了他出具的书面凭证。龚胜涛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后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青羊法院判决被告龚胜涛返还原告刘某借款200万元及逾期利息(具体计算方式为:本金200万元,自2012年1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一审判决后,龚胜涛不服提出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维持原判。 青羊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一旦恶意拒不执行,“老赖”甚至被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银监会及金融机构也会限制”老赖”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此外,“老赖”还将受到诸多限制,如在星级以上宾馆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租赁高档写字楼等场所办公;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辩称没钱流水账却超千万 去年9月13日,青羊法院多次通知龚胜涛前来领取执行通知书,但龚胜涛均说没钱,而且身在外地。此后,法院在被执行人两处房屋张贴了执行通知书,并张贴了封条,龚胜涛仍拒不到庭。 上月底,青羊法院向社会公布“老赖”失信名单,龚胜涛的名字也在其中。法院调查发现,截至去年12月1日,龚胜涛的账户交易总量达到了15793345.30元,但其后多次将账户上的钱转出。截至目前,账户上仅剩882元。此外,法院还发现,在成都、郫县两地,龚胜涛名下有三套房产。“明显就是有履行能力,但恶意转移财产。”青羊法院执行局法官说,按照刘某提供的线索,很快找到了龚胜涛,并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得知要被拘留,龚胜涛并不服气,辩称自己不履行法院判决,是因为准备再次起诉刘某,“不是不还钱,是真的没钱还。”龚胜涛说,账号上的交易总量是进出账总数,并不是余额。
新闻链接 宜宾江安查封“老赖”房产14套 2014年1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不尊重判决的“老赖”,通过曝光、查封房屋、扣押车辆等强制执行举措加以严厉惩戒,营造社会诚信氛围,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房屋、扣押车辆、司法拘留等强制性措施。2013年,法院查封房屋14套,扣押车辆5辆,司法拘留5人。对曝光后仍不能及时清欠的失信人员,法院以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利剑,惩戒自我诚信严重缺失、对司法权威不屑一顾的顽固性“老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
关键词:房产,法院,流水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