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下车经车头穿越马路 因视觉盲区被货车撞死
乘客安某下公交后,经车头处横过马路,因出现视线盲区,被从公交车旁驶过的货车撞倒身亡。日前,房山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货车司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去年10月12日9时10分许,王某驾驶东风牌中型普通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房山区108国道51公里300米处时,刚从公交车上下来的乘客安某,步行从停靠在路南边的公交车前,由南向北横过马路。王某刹车不及,将安某撞亡。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王某事发后主动打电话报警并随救护车将安某送往医院救治,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构成自首,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所以,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
关键词:交通肇事,过马路,盲区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