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拆承重墙引发邻里纠纷 法院判令恢复原状
为了扩大自家的使用面积,市民王某拆除了一堵承重墙,引起楼上众邻居不满。近日,迎泽区法院一审判令王某恢复拆除的承重墙。 张某、李某等6人与王某均为新建路某小区同一单元的住户,王某家住一层,张某等6人分住在二层到六层。2012年,王某装修房子时拆除了卫生间里的一堵承重墙。张某等人认为,所住楼房是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砖混结构楼房,卫生间的墙体为承重砖墙,拆除后会影响楼房的寿命及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便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恢复拆除的承重墙体,并达到建筑要求。庭审过程中,王某承认拆除墙体是事实,但当初自己并不知道那堵墙是承重墙,为处理好邻居关系,他愿意加固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作为房屋的使用管理人实施装修行为并无过错,但其擅自拆除承重墙体,对房屋安全造成隐患,危及了包括自家在内众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据此,法庭故判令王某将拆除的卫生间承重墙恢复原状。 法官提醒,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不动产的各方应当遵守法律和邻里道德,在处理自身事务的同时多考虑邻里的安全、方便及感受。(记者王君 通讯员孟红燕李莉) |
关键词:承重墙,法院审理,法院一审,邻里纠纷,恢复原状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