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评论:铁腕治污还需加强土地管理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2014-05-26 09:32: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5月20日记者跟随佛山市环保局到南海狮山对两家无牌无证的污染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其中一家废旧电缆壳回收站位于狮山镇大圃管理处,在约一个足球场大的荒地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废旧电缆壳,经过连续几天的大雨冲刷后,散发着一股异味。

据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该废旧电缆壳回收站所在地原来是一个煤气站,后来煤气站搬迁后划入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北校区的规划用地,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进行管理。突击检查当天,执法队伍首先在佛科院校门外进行短暂停留,再前往该污染作坊。从佛科院到该回收站需要约5分钟的路程,从大路转入一段泥泞的小道,经过一轮颠簸后才到达。

据介绍,由于地理位置隐秘,像这类无牌无证的小作坊经常需要群众举报才被发现,而这次的举报人正是土地管理者佛科院。本月初,佛科院通过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地方环保部门进行了举报,环保部门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该无牌无证作坊进行突击检查,并在现场进行了断电处理。

事情似乎告一段落,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为什么作为土地管理者的佛科院需要通过执法部门来对自己的规划用地所产生的污染进行查处?或者换一种说法,这些无牌无证的小作坊所在地并非想象中的那样无人管理,而是已经纳入到相关的发展规划当中,而作为土地管理者的一方应该守土有责,让不法商家无机可寻。

公平地说,由于存在土地规划面积大等客观原因,土地管理者面临管理难度大的问题,这是导致污染企业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但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是,土地管理者在环境保护的意识上仍有欠缺。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地块是经过几次转租后才落入到不法商家手中,进行非法经营,如果土地管理者在出租之初就约定生产经营范围,严禁污染生产行为,就可以从法理上对污染行为进行限制。

无独有偶。执法人员随后突击检查的危险废弃化学品集散地所处的狮山镇颜峰村云梯岗也是已被纳入规划的土地,工作人员介绍,该地块已被纳入到生物医药基地的规划用地,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未能交付进行有效管理,让不法商家有机可乘。

今年国家通过的《新环境保护法》对于污染行为加强了惩罚力度,在此背景下佛山也对辖区内的污染企业进行铁腕整治,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除了对不法商家进行重锤打击,如何加强对土地的管理,杜绝污染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也是未来治污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孙景锋)

关键词:治污,土地管理,污染企业,狮山镇,规划用地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