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法院坚持司法为民 促进社会和谐
长城网5月23日讯(白建丽)鹿泉市人民法院以十八界三中全会精神为为指导,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通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促进社会和谐。 具体措施:一、自觉地把审判工作置于全局工作之中,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依法及时调处各种民事纠纷,结合办理各类民事案件,研究保护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完善机构、阻塞漏洞,为该市经济发展、改革开放、招商引资提供优质服务。二、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深化审判改革。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不断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既着眼于程序公正,也保障实体公正,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审理程序的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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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