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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帮孩子入学落户等为由 海归涉嫌骗89万元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裴晓兰 2014-05-26 09: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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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过大学老师的海归硕士张某以能帮孩子入学落户等为由,涉嫌诈骗89万元。近日,张某在通州法院出庭受审。

  张某现年35岁,因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于去年12月被取保候审。检方指控,张某共涉嫌4起诈骗:去年5月至11月,他谎称能帮姚某办理孩子到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上学,骗取11万元;去年6月至11月,他谎称能将康某的培训学校挂靠中央民族大学并由中央民族大学配送学生,骗取45万元;去年8月至11月间,张某谎称能把吴女士的孩子送到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上学,骗取吴女士25万元;去年9月至11月间,张某谎称能帮梁某孩子落户北京,骗得8万元。

  据悉,张某曾到德国留学“镀金”,有着硕士学位,归国后当过大学老师,但没过多久就辞掉工作。张某说,他习惯了大手大脚的生活,为了支付日常开销,他把自己在燕郊的一所房子卖了,之后住在洗浴中心。

  据被骗的人说,张某虚构了关系网和办事能力,他们给张某钱让他帮忙办事,没想到事没办成,钱被骗走。当被问及89万元赃款的去向时,张某回答:“我就是平时大吃大喝给花了,有时一顿饭我能花2万多,我还经常去歌厅和洗浴中心。”

  张某说,他就是好心想帮朋友的忙,没想骗大家,钱也拿去请客送礼了,没想到事情不好办。“我准备还钱给他们,但他们却不愿意等。”不过,他此前在公安机关供述称:“我就是缺钱,想把钱先骗过来花,等有钱了再还给对方。”

  目前,张某已退还大部分赃款。他还当庭提交了两名被骗者写的谅解书,对方表示损失已全部拿回,原谅了张某,希望法院不再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公诉人认为,张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关键词:入学落户,海归,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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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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