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车后反悔深夜将车骑回 称偷自己的车不算偷
老师伯听说,有个男子生意头脑“很不错”,把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卖人,然后再去偷。这样钱有了,车还在。用他的话讲:偷自己的车不算偷。 本月16日晚上,永嘉男子章某,开着电瓶车来到岩坦前溪村。他把电瓶车停放在附近的庙里后,徒步到朋友戴某家时,看到一辆三轮摩托车停在路边,无人看守。章某上前插了车钥匙准备开走,却看到有人从屋里出来。他一时慌乱,开着车冲进一条漆黑的小巷后,弃车而逃。当章某准备逃回庙里取走电瓶车的途中,被出警的民警及时抓获。 章某被抓时,一直辩称摩托车原本就是自己的,只是暂时卖给戴某。现在反悔想取回,偷自己的车不算偷。经民警调查,原来家住永嘉巽宅某村的章某,今年40多岁。去年底,他因手头缺钱,就把自己的三轮摩托车以8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朋友戴某。最近,章某听朋友说戴某又想转让摩托车,他就惦记起“自己”的摩托车,打算偷回来。 之前章某还“感叹”,幸亏当初卖摩托车时自己留了一手,至今还保留一把车钥匙。于是,他就动了歪脑筋。 目前,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永嘉警方刑事拘留。 这正是: 爱车转卖反了悔, 现在一心想取回; 担心钱财会“吃亏”, 结果偷车入了罪! 温州都市报 陈小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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