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用剧毒飞镖射杀近千条农家狗 11人获刑
利用含有剧毒的飞镖将近千条农家狗射杀,然后加工储藏、销售。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日前宣判一起特大销售“毒狗肉”案,11人被判处7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初,被告人皮刚邀约被告人黄维胜、毛丽珍夫妇,共同商议收购毒杀的农家狗,销售后从中牟利。该团伙成员进行了具体的分工,被告人黄维胜、毛丽珍负责提供带有红外瞄准仪的弓弩和带有氯化琥珀胆碱B级剧毒的飞镖,李圣国等8名被告人负责用毒飞镖射杀农家狗,被告人皮刚、黄维胜、毛丽珍负责收购、加工、储藏和销售“毒狗肉”。 法院审理后认为,皮刚等11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本案11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主次作用不同,以及部分被告人有自首和退赃等法定、酌定情节,遂分别判处皮刚、黄维胜、毛丽珍等11名被告人7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35万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记者 陈文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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