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教练车载人上路训练 涉案驾校面临千元处罚
昨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获悉,该支队罗湖大队执法人员日前在罗湖区延芳路查获一辆无证教练车,涉案驾校将面临1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新修订的《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加大了对驾校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面对新情况,罗湖大队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条例相关内容,并在执法活动中贯彻实施,不断摸索、解决出现的新问题。 5月12日,执法人员在罗湖区延芳路巡查时发现车号为粤B35**E的小轿车行驶缓慢,车身没有任何驾校标识,但车头却印有“考试车”字样,执法人员果断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经查,该车属于深圳众某昊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车内共2名学员、1名教练员。该车教练员陈某称由于平时使用的正规教练车正在维修,而车内的2名学员已经安排参加15日的科目三考试,即路考测试,陈教练称想再让2名学员多练习一下,巩固学习成果,确保2名学员能够一次通过,故临时调配粤B35**E号车从事教学活动,但该车尚未取得教练车牌证。通过对2名学员的询问也印证了陈教练的说法。 执法人员认定陈教练系职务行为,其所属的深圳众某昊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使用未取得教练车牌证的教学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依法向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记者 易东 通讯员 陈涛) |
关键词:教练车;涉案;训练;驾校培训;学员;执法人员;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