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评论:姚明代言涉虚假宣传案应有法治答案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5 14:19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因认为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日前,市民冯长顺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已正式立案。(5月14日《中国青年报》)

什么,姚明也涉嫌虚假代言?来自明星的又一次背叛,让粉丝脆弱的心再度受创。一定程度上,我们时代的明星们,其形象依托于现代传媒。那个在纸上、电视上活跃的明星身影,所传递给众多粉丝的多是一种正面向上的价值。因而,当粉丝面对他们的虚假代言,轻信与盲从几乎是必然的。因为,粉丝文化也是一种狂热文化,面对偶像,自主与自决已被他们轻易地放逐。

毫无疑问,在虚假代言问题上,粉丝的盲目信任是吞下虚假代言苦果的“最后一根稻草”,但姚明们对产品代言的态度则是促使这一切发生的催化剂。以此而论,粉丝们固然应该自省,反思自身对明星的过于迷信,依靠自主意识去判断产品。而姚明们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提升对商家产品的辨别能力。不唯天价代言费代言,珍惜自身的良好形象。

从技术层面而言,要求明星去判定这些产品的质量或者实际效果,确属难事。因为认定产品属专业问题,外行的明星的确难看出个子丑寅卯。但问题的关键是,明星对这些产品有无真的试用?肉眼无法分辨的玩意儿,一经试用,多少能试出一些效果。更何况,测定产品,相关部门也有明确的质量规定与检测标准。如果说明星不熟悉这些,分不清真假,分不清有无夸大其辞,那么,能不能耐下心,要求对方提供相关产品的质量证明?在做到了这些的情况下,即使产品真出现问题,法庭之上,明星也多了一些主动权,有望得到公众谅解。

当然,以明星的智慧以及其背后的智囊们不会不明白,知情与不知情的法理差别。明星对是否虚假代言的不“感冒”,很大程度上与代言责任的分担不够清晰紧密相连。在新消法修订以前,明星涉嫌虚假代言,并无明确的法律条文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不少明星涉嫌虚假代言,或托辞不知情,或推责任给商家。但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中,明星参与商家产品代言,就已成为其经济活动的一个环节。知情与不知情,仅意味着责任大小的问题,而非有无。明星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去牟取这种代言利润,就应该承担由此而来的不良后果。

新消法明确提出明星代言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意即此前争执不下的明星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已彻底画上法律句号。也就是说,只要证据支持,姚明担责应是铁定的事情。让姚明案成为明星代言依法处理的一个开端,正是树立一种司法标杆价值。对其的审慎处理,不避讳姚明个人的光环价值,不迷信明星能量,恪守法治精神,将给后来者起到警醒作用。

□晚报评论员 杨兴东

关键词:虚假宣传;法治精神;粉丝;知情;承担连带责任;中国青年报;有无;明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郑州晚报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