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卫滨区法院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群体由于脱离乡土社会到城市打工,再加上缺乏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因素,其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把维护农民工为代表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使该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和尊重。 一是结合省高院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该院要求干警在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等合法权益,通过开展“送法进工地”、“法官大走访”等活动,认真了解农民工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帮扶,为农民工兄弟送去了法院的关爱和温暖。 二是为农民工设立绿色通道。对正在审理中的以及新受理的涉及农民工的民事和执行案件进行认真统计,建立案件台账,并限期结案。同时,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程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涉及农民工维护权益的案件,对经济特别困难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 三是结合当前开展的“三留守活动”,发挥法院职能,为农民工兄弟排忧解难。对与农民工有关的老人的赡养、儿童抚养权等民事纠纷案件,采取上门立案、就地审理的等措施,尽快化解纠纷,解决矛盾,从而消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卫滨法院采取“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工地”,巡回审判案件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让农民工暖心,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从而营造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
关键词:法院,农民工,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