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深州一果品服务合作社被指涉嫌非法集资
近日,河北省深州市唐奉镇西蒲疃村村民赵某反映,他把钱存在本村天意果品服务专业合作社,后单据丢失,合作社拒不按之前的约定给付本金和利息。近日,深州市唐奉镇西蒲疃村村民赵某反映,他把钱存在本村天意果品服务专业合作社,后单据丢失,合作社拒不按之前的约定给付本金和利息。他曾举报过这家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但有关部门至今没有给出明确的调查结果。
单据丢失要不回钱
赵某说,他于2009年、2010年、2011年在天意果品服务专业合作社存了共计3万元钱,然而三张存单因故相继丢失。2012年,他找过合作社负责人赵某某,对方告诉他没底单了,账不好查,等两年后清查票号时再兑付给他。谁知到了今年约定的时限,对方以种种理由推脱,连存钱时答应的利息也眼瞅着要泡汤。赵某说,许多村民把钱放在天意合作社,到期就能得到本金和约定好的利息。村民们都把合作社当成了银行。自从自家的钱出事后,他留意到,因丢了单而要不回来钱的,不只他一家。
赵某回忆,他曾在合作社借贷过4000元钱,三个月后归还,还付了700元的利息。他曾经还存过一笔3900元,中途支取了1200元,余额却被他们写成了1700元。他事后发觉找对方去理论,但始终没能把1000元找回来。
四处喊冤讨回本金
赵某说,自今年2月起,他就以对方涉嫌非法集资,自己被诈骗为由去公安部门报了案。后来经侦民警回复他,天意合作社构不成非法集资,也不属于诈骗,提醒他另寻解决途径。深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接受采访时说,去年他们曾因擅自兑付承兑汇票一案查处过天意合作社,也曾留意过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但经过案情讨论予以了否定。万般无奈,赵某又去了深州市农工委反映。第二天,赵某某便给了他3万元本金,还答应这几天再付给他利息。
村民把合作社当银行
3月31日,在西蒲疃村,几位农民拿出天意合作社的“存折”时,上面写的是“流动股金证”、“期股金凭证”、“到期股息”等字样。一位村民称,他之前拿16000元去存,出了门经人提醒才发现被写成了10006元,马上回去理论,才给改回来。
许多村民认为,天意合作社就是村里的银行,可以存钱,定期活期都行,还可以得利息。虽然叫“果品服务专业合作社”,但经营者赵某某一家却没有从事果品服务的行当。一位农妇说,她和丈夫年纪大了,平常把钱存在合作社,用的时候再支取,感到很方便,可又不时听到乡亲们存的钱出了事,这让她很担忧。
工商:经营范围里没有信用合作
深州市工商局注册负责人就此表示,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确需要在他们这里申请,并由他们核查后颁发营业执照。他们在为辖区内各农村专业合作社注册时,已经向对方说明其经营范围是组织收购、销售社员(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为社员统一采购生产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不得经营农资商品),为成员提供种植养殖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托管农民承包地。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里,并没有允许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等内容。
农工委:只能业务指导没有监管权力
深州市农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接到赵某的投诉,帮助解决了问题。他们对农村合作社负有业务指导之职,但却没有监管的权力。这家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也不是由他们批准的。农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而非银行一样的金融机构,应当遵守“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利”的原则,但在现实操作起来有很多漏洞和弊端,农民对此的认知和防范意识较差,农村目前普遍存在存贷款难的问题。
另据了解,外地农村合作社出现过卷款潜逃的事,这让他们也很着急。
省委农工部发文规范信用合作
据了解,深州市农工委曾于3月24日转发省委农工部《关于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的通知》。
通知中写道:近年来,中央和省委文件多次指出,允许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需要明确的是,这里所指的信用合作是经农民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以产业为纽带,以成员信用为基础,由本社全部或部分成员自愿出资入股,为本社成员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提供资金的业务活动……一是限于成员内部。二是服务产业发展。三是吸股不吸储。四是分红不分息。五是风险可掌控。按通知要求,合作社不能常年、随时、大量吸收资金。信用合作是要为农业产业化生产发展服务的。种种迹象表示,天意果品专业合作社的做法与省农工部要求不符。
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加入农业合作社前,要多方了解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正规操作规程,入社和入股前一定要小心谨慎,别让自家的辛苦钱打了水漂。(记者袁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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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深州,果品,合作社,非法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