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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花在字里行间中破案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2014-04-10 09: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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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档案

  刘春梅,40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刑事技术大队文检警察。

  个性语言

  都是为了破案,分工不同而已。

  第一印象

  披肩长发,温文尔雅,警队里的资深警花。

  金庸笔下的王语嫣虽文弱不武,却因为精通各派武学秘籍,可迅速找出各路高手的破绽。

  刘春梅是刑事技术警察中很少被人注意到的文件检验警察,虽不像其他民警那样冲锋陷阵,但她却能从书写字体的特征中辨别真伪,可以根据文字、信件的写法,判断出书写者的性格、职业、年龄,从警15年来,在杀人、绑架、强奸、诈骗等近500起各类疑难案件中起到关键作用。

  遗书中还原8岁男童死因

  刑事技术原是刑警专业的分支专业,而文件检验学科更是众多刑事技术手段当中的一种。

  上世纪90年代,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和中国刑警学院三所高校当中,仅有中国刑警学院设立了文件检验的专业学科,当时这个班级只有40名学生,刘春梅就是其中之一。

  1998年,毕业后的刘春梅被分配到了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公安分局刑事技术大队,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就在刑侦大队破获的一起“自杀”案中起了关键作用。

  1999年8月,哈尔滨市南岗区发生一起8岁男童“自杀”案,孩子的亲属们举报称孩子的父亲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出勤民警在现场也未发现可疑证据。

  此时,江某将儿子生前留下的遗书交到了公安机关,并坚称儿子是自杀的。

  经验直觉告诉刘春梅这遗书肯定有问题,但一时又说不出来哪不对。经过反复查看、比对,遗书字体笔迹确实是死亡男孩所书写,但刘春梅很快又发觉这遗书当中词语、造句却不像是一个8岁男孩的思维,很像是成人的语气。

  只有一种可能,遗书是男孩抄写的。专案组迅速在事发现场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江某书写遗书的笔迹压痕,经过审讯,江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江某交代,他因为连日的情绪抑郁,准备和8岁的儿子一起服药自杀,儿子按照父亲写好的遗书抄写,服毒身亡。而此时的江某却自称因身体不舒服,吃了毒药后又吐了出来,所以没有死。

  正是刘春梅一丝不苟的学以致用,解开了这个8岁男孩的真正死因,同时也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江某移送检察机关批捕、公诉。

  多位官员收到敲诈恐吓信

  刘春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一提到刑事技术,可能大多数人会联想到法医解剖和痕迹检验。而像我们这样的文件检验技术人员相对稀缺,受理的案件就要比其他警种多。

  2000年2月,哈尔滨某高校校长收到一封恐吓信,内容主要是谎称知道对方存在生活作风问题,掌握其贪污受贿证据的内容。

  刘春梅告诉记者,此类案件的难点在于很难锁定嫌疑人范围。另外,一些官员在收到这种恐吓信后或许不会第一时间来报案,辗转反侧多日,并将信件转给多位亲友传阅后才交到公安机关。这样一来重要物证遭到严重破坏,导致无法顺利提取指纹。

  没过几日,又有哈尔滨市某局领导到公安机关报案,称收到信件恐吓。刘春梅立即将两封信件进行对比,发现系同一人笔迹。

  刘春梅通过细心工作,根据信封材质及邮寄人地址等蛛丝马迹,找到了嫌疑人寄信的邮筒。民警蹲守几日便将嫌疑人抓获。

  除了能够在一些信件笔迹的字里行间中寻找破案的关键线索外,印章印文的真伪辨认、伪造票据的排查、行文时间的鉴定等等,都是刘春梅所擅长的。

  在司法体系日益健全、经济案件犯罪日趋复杂的今天,录音、录像、文件、痕迹等证据的检验越来越重要,在一些重大案件的侦办过程中,文检工作都需要提前介入。文检工作或许没有一线干警辛苦,更多的是需要耐下心来,反复地翻查细节。

  “我经常与刑侦、经侦、禁毒等同事合作,尽快破案是大家共同的目的,就是分工不同而已,没人计较功劳。”刘春梅告诉记者。 □记者张冲

关键词:警花,破案,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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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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