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再批苹果售后服务 前2次批评未或回应
今天,中消协联合北京等各地消协共同点评指出,“苹果”在维修中暴露出更换强制留旧件、数据损失不负责、修理拖延时间长等问题。 这已是中消协第3次炮轰苹果售后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各地消协共受理苹果公司产品投诉2170件,其中涉及售后服务的投诉占25.6%,高出家电全行业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 自去年以来,针对苹果维修条款中的“霸气”,中消协已与苹果公司进行了两次较量,截至目前,距第2次点评的发布已过去半年有余,但苹果公司一直没有正式回应。 更换强制留旧件 案例:白先生在苹果维修点付费修理手机屏幕,同时更换了屏幕主板、手机电池,修完要求商家退还更换下的旧件,被拒绝。 点评:消费者购买苹果产品后,对于所购产品及其零配件、部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苹果公司不能借提供维修服务之机,强制将消费者的财产据为己有。 擅自更换好部件 案例:万先生的苹果手机使用两个月左右扬声器没有声音,到苹果服务商处维修,结果不但没把手机修好,一些原有的好零件反而被换了。 点评:如需更换原有产品的部件,应事先告知并征得消费者同意。更换后的产品质量应不低于原有水平。经营者不得进行欺骗或擅自更换性能正常的部件以图牟利。 数据损失不负责 案例:赵女士的苹果手机屏幕摔坏后,到指定售后服务机构维修,维修人员不慎将手机内资料丢失,后消费者自行联系了数据恢复机构,费用为5000元,但苹果售后不肯承担这笔费用。 点评:对于维修可能导致程序或数据损失的问题,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如果由于维修、保管不当、未有效告知或者未尽到通知、协助、保密义务,造成受害者损失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包年限缩水 案例:消费者购买的MacBook Air笔记本电脑,到苹果服务商处维修时被告知,主板只保修1年。 点评:苹果公司擅自缩短三包期限,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笔记本微型机的主板属于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两年。 修理拖延时间长 案例:吴先生所购的苹果手机使用半个月后出现短信和游戏无声音的现象,报修后运营商称20天后修好,两个月后去取手机,维修方称需返厂修理,还要1个月时间。 点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规定,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D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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