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拍案惊奇

河南偃师村民私设液化气充装点被拘10日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15 17:07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新网洛阳3月15日电(董飞李明豫)记者15日从河南偃师市消防大队获悉,位于该市缑氏镇夫子庙村的一无证液化气充装点被依法取缔,责任人李某已被行政拘留。

  3月13日下午,河南偃师市消防大队接到举报,称该市缑氏镇夫子庙村村民李某私自储存、充装液化气。接到举报后,消防大队立即提请偃师市政府,抽调消防大队、缑氏派出所、公用事业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

  经检查,该液化气充装点位于缑氏镇夫子庙村4组,储存有40个大型液化气储存罐和百余个小型液化气罐。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李某未能出具液化气经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照,属典型的无证经营。检查人员还发现该场所没有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电线裸露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据责任人李某交待,为谋利在自己家经营液化气充装点,自以为远离监管部门,存在侥幸心理就未办理任何营业证照。经营过程中,先将液化气从槽车充装到大罐中,再从大罐分装到小罐中。充装过程中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检查人员告诉李某,无证经营液化气充装点,没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泄露或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而且充装点处于居民区,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鉴于以上情况,偃师市联合检查组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李某超停止其违法行为,对运输液化气槽车、液化气储存罐予以暂扣,并依法对李某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

关键词:消防大队|偃师市|检查人员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军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