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投诉监督

男子以打工为名 连续骗取多家店主财物被抓获

http://www.hebei.com.cn 2013-02-23 07:44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一男子以打工为名,连续骗取多家店主财物。经河南省虞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期间,刘某以应聘打工为名,分别在3家饭店和1家手机店行骗。他先以短期工作获得店主的信任,然后分别以给店主孩子介绍对象等名义,骗取店主数码相机1部、电动自行车2台、电动三轮车1辆和手机3部。2012年10月,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尽管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但鉴于其多次、流窜作案,结合其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为名,店主,骗取,分别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郑风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