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称能内部价买房 骗取他人300多万获刑
西安市临潼区房管所职工陈某停薪留职期间,谎称能以内部价给他人购买住房,先后骗取8人购房款,涉案金额341.4万元。近日,临潼区法院刑庭公开宣判了这一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自2006年至2010年几年间,以自己在临潼区房管所工作,能帮别人以所谓的内部价买到住房为由,先后采取伪造临潼区房管所收款收据、签订转让协议等手段,骗取受害人韩某、高某、张某等八人341.4万元,后被告人陈某退还被害人103.4万元,案发后尚有238万元未予退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采用欺骗手段多次诈骗他人合法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并退还了部分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临潼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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