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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白天超市抢金条 称因纠纷报复店员

http://www.hebei.com.cn 2013-02-21 09:4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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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抢的235.3克、价值十万余元的金条和龙头金坠

  犯罪嫌疑人马某

  一男子光天化日下,从一金店抢走价值10万元的金条和金坠后逃跑。2月20日,落网后,嫌疑人马某自称年收入80余万元,因为前几天曾与该金店售货员发生争执,抢劫只是为了报复对方。

  抢走金店价值10万元金首饰

  2月17日下午3点17分,西安市南郊人人乐购物广场一楼,一家金店像往常一样营业。五六名售货员忙碌地向顾客介绍着店内的各种金银首饰。正在这时,一名年龄约30岁的男子走到柜台跟前,转悠了一会儿后,挑选了一根200克的金条,让售货员拿出来查看。拿着金条看了看后,该男子称,想购买这根金条,要等朋友送钱过来。

  在这期间,该男子又让售货员拿出一个龙头金坠。正在这时,该男子突然拿着金条和金坠拔腿就向超市外逃走。几名售货员见状立即大声呼救,并追了上去,但因对方跑得太快,一直追到超市南侧的马路上,仍未追上对方。

  事发后,店员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营业员说被抢的金条和金坠共计235.3克,价值10万元。

  三天后作案男子在咸阳落网

  当天下午4点多,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刑侦大队、长延堡派出所等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得知案情后,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任军号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尽快破案。

  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和摸排走访的同时,调取了案发超市和周边地区的监控录像,很快,经过民警现场分析和核对,锁定了抢劫金店的嫌疑人就是31岁的马某,马某是西安本地人。当晚,警方立即展开对马某的抓捕,同时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了解到,马某目前无业,平时喜欢赌博,曾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案发后,马某便没有了踪影。

  在抓捕时,民警得知马某曾就读于西安一家烹饪学校。很快,民警就确定了抓捕方案,重点围绕其就读时的同学进行调查。民警先后奔赴长安区、礼泉县等地对其进行抓捕。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刑侦局等单位也配合专案组展开了抓捕工作。2月20日凌晨2时,专案组民警在咸阳市一酒店将嫌疑人马某抓获,在房间内,现场搜出了被抢劫的金条。

  嫌疑人自称只为报复售货员

  经查,嫌疑人马某对抢劫金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马某交代称,抢劫后当晚,他就将龙头金坠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长安区一男子。随后,他四处躲藏,为逃避打击,其住宿时不敢使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每次都是借用同学或朋友的身份证登记入住酒店。2月20日一大早,民警从长安将龙头金坠追回。

  昨日,面对民警的询问,马某自称是城中村的村民,靠出租房屋每年可收入80万元。案发前几天,他在被抢金店购买金饰时,与售货员发生争执,此后一直耿耿于怀,想找机会报复。案发前一天马某曾与妻子因琐事吵架。次日,马某心情一直不好,转到金店后,一时冲动就从发生争执的售货员手中,抢走了金条和龙头金坠。金店员工称,案发前几天,马某确实与店内员工吵过架,当天马某还喝了酒,不停地骂人,店员们都没理他。

  下午3点多,西安警方将追回的金首饰返还给被抢的金店。

  对话嫌疑人

  “不想让5岁的儿子知道我干这事”

  昨日,在公安雁塔分局长延堡派出所见到了抢劫金店的嫌疑人马某。通过民警,记者与其进行了简单的交流。

  记者:你为什么要抢劫金店?

  马某:当时啥都没有想,不知道为啥,就拿着金条跑了。后来,感觉很害怕。

  记者:后悔吗?

  马某:很后悔,毕竟是为了报复那个和我吵架的售货员。

  记者:为什么要报复售货员?

  马某:前几天,我买金链子时,她对我态度不好,我们发生了争执。此后,我就一直想着给她找点事,报复一下。

  记者:没有想过自首吗?

  马某:想过,但一直没有勇气,一心想着四处躲藏。家里还有一个5岁的儿子,不想让娃知道我干了这种事。

  记者:想对孩子说点什么?

  马某:(沉默几秒钟后,哽咽地说)“爸爸是好人,爸爸不是坏人,不要怪爸爸。”

  作者:与其进行了简单的交流。

关键词:超市,抢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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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张社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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