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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团伙摆摊套圈揽生意 骗走市民大量现金被捕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万祥 2015-12-05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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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摆摊套圈揽生意,两人充当市民套圈玩耍,其余团伙乔装路人看热闹引诱他人下注,赌投圈者命中率。看似普通的投圈生意,其实是一个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诈骗现场。最高法今天通报称,近日,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4年9月13日家住融水的罗先生糊里糊涂的就被这1块钱抛圈的小本生意套去了1800元的现金。随后,黄先生、莫先生、石先生等人相聚上当,分别被骗取了2200元、9700元、2300元现金。莫先生回忆说,下注赌输后他觉得不对劲,再次来到抛圈现场打探情况时,骗子早就不见人影,他这才如梦初醒。

  骗子出招屡试不爽,被害群众不断增多,犯罪嫌疑人的异常举动引起警方的注意,2015年2月9日,嫌疑人余某某、吴某某等人再次故技重施,在大街上摆摊设套,骗取市民钱财。次日,融水警方将其抓获。

  到案后,余某某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表示,由于没有固定职业和收入,几人便想出了快速捞钱的歪主意,利用一些好赌市民容易听信旁观者的心理,设下抛圈假象引诱市民下注,成功骗取财物后立即离开作案现场躲避风头,过几天后再上街摆摊寻找诈骗目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佘某某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编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在依法审理的同时法官提醒各位市民:随着社会的发展,骗子或以融资分红、或以推销产品为幌子……方法千奇百怪,手段众多,市民在生活中要注意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更不要贪小便宜导致因小失大。

关键词:诈骗,犯罪事实,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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