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一哥”郝卫平被控收受贿赂逾千万元
郝卫平图 国家能源局原核电司司长郝卫平,被控在12年间收受各种电力企业的好处费共计1240余万元,为电力项目审批“开绿灯”,这其中,包括从某公司低于市场价购买两栋“豪宅”。 昨日,记者独家获悉,郝卫平在到案后已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812万元的犯罪事实。 曾掌管电力项目审批被称“核电一哥” 长期在发改委从事电力管理工作的郝卫平,2004年成为电力处处长,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时升为电力司副司长,2013年3月国家能源局与电监会合并成立新能源局,2013年5月郝卫平改任新能源局核电司司长。 电力行业的资深人士分析,电力司是发改委和能源局主管电力项目审批的核心部门。也因为如此,郝卫平一直被媒体称为“核电一哥”。 与其他官员不同,公开资料上一直没有郝卫平确切年龄记载,记者独家获悉,“核电一哥”郝卫平今年53岁,研究生文化。 郝卫平事件进入公众视野,是在其妻子被控之后。《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郝卫平的妻子在4月15日出境时被发现,其已经被相关单位采取边控,实际上,由于当天其妻要出境被截,办案人员直接前往郝卫平家中,并在4月15日当天,警方对其监视居住。 几乎是同时,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被检方带走调查。据最高检公开披露,魏鹏远家里放着上亿现金,但平时骑自行车上班,查处他家时,执法人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记者从检方了解到,2014年4月15日,郝卫平便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曾经被补充侦查两次,后因案情重大、复杂,被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案发后主动交代812万元受贿事实 案发后,一位熟悉郝卫平的人士感叹,郝卫平以前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工作,1998年电力改革发改委缺少人手,就把他借调到电力司,“当时还是个小伙子,人很纯朴”。 检方指控他收受贿赂1240余万,时间跨度是2004年——2012年,2万、5万、10万、20万、30万、50万、80万……这些是郝卫平收受的一笔笔贿金。给钱的均是电力企业,央企、私企全有。 2015年5月,案件被公诉至一中院。前不久,该案在法院开庭审理,据知情人透露,郝卫平对某些指控的受贿款项未予认可。 检方表示,部分赃款赃物已经追缴,郝卫平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折合人民币812万余元的受贿犯罪事实。 参与17省份近50家电厂项目审批 根据指控,郝卫平曾经在全国17个省份的近50家电厂项目审批上,给相关企业提供过帮助,这些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私人企业,但都是电力企业,他们给郝卫平开出的红包从2万到80万不等。 据检方指控,河南电厂一个负责人曾多次给郝卫平送钱,一次用纸盒装了60万现金,在北京三里河国家发改委东边的路口,该人将纸盒放在郝卫平的车的后备厢。两人几无寒暄。另有一次同样的场景,不过钱变成了80万。 类似这种“暴力”给钱很常见,他某次在江苏张家港开会,夜里也曾收到过钱。如此收钱收到郝卫平自己都手软:“山西煤老板真吓人,用麻袋装钱来送。” 分析人士称,之所以有人这么做,因为郝卫平在审批中作用很大,送钱的回报就是项目路条,看似贿赂一笔就是几万几十万,但企业获得的项目都上亿,和审批后项目尽快上马相比,这点“小钱”算不上什么。 |
关键词:贿赂,犯罪事实,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