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不合格 涉及河北企业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消息,日前,国家食药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抽检国产样品51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9批次为羊奶粉,涉及多家企业。 1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4批次。不符合企业标准或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8批次,其中有河北企业1家。此外,抽检进口样品1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4批次,涉及3家企业,分别为: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贝格塔尼金装婴儿配方羊乳粉(1段)、贝格塔尼金装较大婴儿配方羊乳粉(2段)2个批次,分别检出菌落总数、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陕西红星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养悦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1个批次,检出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河南金元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优伯来金装幼儿配方奶粉(3段)1个批次,检出维生素C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符合企业标准或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样品8批次,涉及4家企业,分别为:陕西省的杨凌圣妃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金幼儿配方羊奶粉(3段)4个批次,分别检出左旋肉碱不符合企业标准;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贝美多银装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银装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2个批次,分别检出钠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河北省的旗帜婴儿乳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旗帜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1个批次,检出铜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盾幼儿配方奶粉(3段)1个批次,检出二十二碳六烯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据悉,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均在第一时间分别通知陕西、河北、黑龙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
关键词: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食药总局,抽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