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沽源法院惩戒农村“老赖”出妙招
日前,沽源县农民赵某在县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理房贷手续时被银行拒绝,原因是赵某拖欠他人工程款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贷款遭拒后,赵某联系沽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缴清了执行款。为了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沽源县人民法院通过四项措施惩戒农村“老赖”,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院结合农村失信被执行人很少乘坐飞机、高档消费的实际,在农村实施具有当地特点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在被执行人所在村张贴执行决定书,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被执行人所在的村、乡镇发出司法建议,在办理低保、社保、扶贫项目上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向当地信用社、农行等金融组织发出司法建议,在对农村进行信贷扶持上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限制;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简要案情及未履行法院裁判文书情况在当地电视台公告播出或字幕滚动播出。 通过以上四项措施,对农村失信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降低失信被执行人的信誉度,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信贷行为,促使其在多种压力下履行法律义务。2014年沽源法院被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该市在农村适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试点单位。 此外,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沽源法院向全县人民群众发出“自觉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倡议书,倡议人人争做诚信守法好公民。执行局干警深入到农村召开落实农村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座谈会,他们还成立了执行跟踪履行室,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宣传周活动,推行“执行联系卡”制度等等。宣传周活动在县人民广场大屏幕上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七天内就有两家公司、一个自然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
关键词:黑名单,执行款,义务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