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警方行动

保定市警方侦破一起“办公室大盗”案件

来源:河北法制报 作者:刘彬 2015-11-12 15:51:44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11月8日,保定市公安局通报了刑侦支队与竞秀区公安分局联合侦破周某系列入室盗窃案的有关情况。

  今年11月初以来,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区分局接连接到报警,辖区部分单位发生夜间办公室被盗案件,犯罪嫌疑人破门撬窗、逐层盗窃,手段嚣张、性质恶劣。对此,市公安局党委十分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潘静苏责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竞秀区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通过大量工作,11月6日,专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周某。11月7日11时,保定警方、唐山警方联合作战,在唐山北火车站将周某成功抓获。

  犯罪嫌疑人周某1981年生,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无业,曾因盗窃三次被处理,200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8年;201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据周某供述,今年5月刑满释放后,他到北京打工,但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其针对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节假日期间,工作人员较少、安全防范较为薄弱的情况,每周周一到周五打工,临近周末便流窜至周边地区,就地购买作案工具,白天潜伏藏匿,夜间实施盗窃。其间,或者撬窗撬门,或者干脆直接踹门,进入房间实施盗窃。在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物品时,周某会继续窜入其他房间作案,近乎是对全楼层进行破坏性盗窃,之后便立即乘火车逃窜。周某的行为给受害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工作环境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现初步查明,自今年10月底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先后流窜至保定、唐山撬盗单位办公室37间,盗窃办公用品、衣物、现金等,折合人民币万余元。另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今年5月以来,其还先后在沧州、张家口等地,以同样的手段实施盗窃。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键词:盗窃,刑事拘留,作案

责任编辑:纪丽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