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吃人”事件频发生 “焦虑症”折射公众渴求社会安全感
导语:头痛、腹泻、胸闷……这些症状的病源却是电梯?前不久,杭州一女子经常胸闷头痛,害怕出事不敢坐电梯上班,暴瘦八斤。而另一沈阳的小伙也因不敢坐电梯,每天爬15楼回家,晚上更是做噩梦。 经过了解,发现他们是因看到频发的电梯“吃人”新闻后,对电梯产生恐惧,想到要乘坐电梯就有明显的焦虑症状。 新闻背景 7月26日,湖北荆州安良百货,一名女子带着儿子搭乘商场手扶电梯上楼时,遭遇踏板下陷,在危急关头,她将儿子托举出了险境,自己却被电梯吞没身亡。这起事件最终被定性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然而仅隔了一天,广西梧州太阳广场手扶电梯再次发生事故,一名幼童左臂被卷入扶梯,虽然被及时救出,但伤势严重。7月30日,浙江杭州新华坊小区内的电梯再次“吃人”,一名女子被夹在电梯的16层与17层之间身亡。 【新闻聚焦】电梯“吃人”事件频频发生 杭州有人为此焦虑得上不了班 电梯故障投诉连年攀升 短短几天,频频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其实,公共场所的电梯安全在我国早已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安全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电梯保有量也在持续攀升,据了解,仅湖北武汉市电梯保有量就以每年18%的速度持续增长,目前已超过6万部。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电梯保有量早已超过10万部,与电梯保有量一同攀升的还有关于电梯故障和电梯安全的投诉。 据了解,2013年和2014年,仅辽宁省公开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网站接到的电梯安全投诉就分别达到189件和163件,居民反映问题包括电梯摇晃、运行有杂音、电梯门夹人、报警系统失灵、照明系统损坏、坠梯等多种情况。据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有些电梯隐患较多,造成电梯困人等故障时常出现,如广州市、南京市、杭州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2014年全年就分别解救困梯人员14606人、10180人、6816人,平均每天分别解救40人、28人、19人。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大量不合格电梯流入市场。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均规定,生产电梯等特种设备除了具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生产设备之外,还需要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同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生产。然而据新华社报道,去年湖北荆州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制售伪劣电梯案,销往国内多个省份、价值2200余万元的百余部品牌电梯,全部是假冒伪劣产品。 【新闻聚焦】湖北又曝电梯伤人事件1岁小孩手指被“吞”血肉模糊 【新闻聚焦】济南中建领秀城电梯运行中急坠7层 一业主腰部受伤 发生重大伤亡生产者担刑责 7月28日,关于湖北电梯“吃人”事件的《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形成,明确了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因为电梯盖板松动翻转导致当事人坠入电梯;间接原因是商场工作人员在5分钟前发现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当;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电梯生产厂商对于电梯盖板的设计不合理,生产尺寸与图纸不符;次要原因是日常维保工作不规范、不到位。 可以看出,这次事故中电梯的生产者、管理者和养护单位都存在安全责任问题,事故调查组认为,电梯的生产者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和电梯的管理者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电梯的维修保养单位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相关次要责任。 2014年我国正式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养护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简言之,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由哪个环节的主体负责。责任形式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会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管理秩序,对于电梯生产者和管理者违反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国家质检部门可以处以罚款、吊销生产经营许可等行政处罚,罚款最高额200万元。 “电梯焦虑症”折射出公众对公共安全的担忧 近几年,不仅是电梯事故,地铁、公交事故也层出不穷,对公众生命财产构成巨大威胁,很大程度上动摇了公众的安全感。“电梯焦虑症”更折射出公众对公共安全的担忧,值得社会警醒和反思。 虽然有心理咨询师分析,这种焦虑和恐慌只是暂时的,会随着事态的平息和时间的推移逐渐消失。但实际上,屡屡发生的事故给公众认知和情感上带来的创伤,加剧了公众的不安全感,这种信任感的损害,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去修复。 置身于现代都市的公众,不能远离公共设施而独善其身。可他们需要的是安全可用的公共设施和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而非使用公共设施时的提心吊胆,更不是事故发生后网络上疯传的注意事项。 要恢复公众的安全感,不能光靠牢记“这个有毒”“那个很脏”的小贴士自保,相关单位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安全监测,建立故障及时排除机制,已刻不容缓。 同样,除了设施老化、监管不到位、没有定期保养等缘由,一场事故的发生归根到底是责任心问题。责任感一旦缺失,制度也成了摆设,程序成了敷衍,事故变成了“偶然中的必然”。 管理者有安全培训义务 电梯在实际运营中,一些大的生产商虽然都具备电梯维护的资质和良好信誉,但许多电梯管理者为了节约成本而另外聘请其他公司来做电梯养护。虽然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可以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但因为市场没有考评机制,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工作人员素质无法保障,甚至行业内还出现了一些降低维护质量的低价竞争行为,导致安全隐患丛生。另外,因为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是各地质监部门的法定职责,在实践中造成了电梯管理者没有压力和动力去承担电梯安全监督工作,“等着年检再修理”,进而产生了“年检依赖症”。 【新闻聚焦】河北启动电梯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存安全隐患电梯停止使用 【新闻聚焦】甘肃省质监局开展了问题电梯集中整治 依法封停88台 (据新华网,东方网,北京晨报等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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