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哪些“大招”确保人民群众看到成效
导语: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日前在上海召开。有关人士表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的召开和相关会议精神,意味着经过一年多来的试点探索,司法体制改革正在挺进“深水区”,方向越来越明确,步伐越来越坚定。
五大成效与展望 【成效与展望之一】优秀人才向一线流动 办案质量效率提升 孟建柱在会议上指出,一年来,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早改革、早发展、早受益的共识逐步形成,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的趋势开始显现,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日前,记者在多个试点省市调研了解到,各地普遍以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为“先手棋”,在此基础上整体推进。在上海、广东、贵州、吉林等首批试点省市,改革积极推进,各具特色,基本已完成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的选任,司法责任制逐步建立。很多试点地区和单位的一线法官表示,随着案件签发权的下放,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成效与展望之二】坚持员额制不动摇 “好中选优”办好案 会议提出,要坚持员额制不动摇,规范遴选程序和标准,确保挑选最优秀人才到一线办案。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认为,员额制是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关键基础。而制定规范的遴选程序和标准,才能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日前,曾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的商建刚被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白江被任命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沈国明表示,从律师、法学家等社会人士中遴选法官检察官有利于发挥他们的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提升司法工作的整体水平,也有利于进一步畅通人才交流渠道,引入竞争机制。 【成效与展望之三】落实司法责任制 实现责权利统一 会议提出,要坚持法官检察官权责统一,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当前,在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谁审谁判谁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已经逐步建立。各试点地区和单位纷纷出台“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干预、过问案件的“全程留痕”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必须在职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监督权;审委会、检委会原则上不再讨论具体案件的事实问题,集中精力进行经验总结和类案指导。 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多个省市纷纷建立法官、检察官执法办案档案,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和惩戒追责,健全和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成效与展望之四】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孟建柱要求,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表示,司法体制改革正在让老百姓感受到真切的变化。眼下,立案登记制等制度的实施,大大方便了群众,节省了时间,保障了群众参与诉讼的权利;司法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举措,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成效与展望之五】坚持顶层设计与探索实践相结合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提出,要坚持充分发挥地方改革积极性,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经过一年的试点探索,7个首批试点省、市纷纷进入扩大试点的改革“2.0时代”,第二批、第三批试点省市也正在筹划或即将开展试点。业内人士认为,首批试点地区的改革方向明、步子稳,“趁热打铁”的时间窗口已经打开,更多“硬骨头”问题也正在酝酿突破。 盘点那些“大招”们 顶层设计确保改革方向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也是难啃的“硬骨头”。开展试点,既可以为大范围改革实践投石问路,也能给局部先行先试开辟空间,是改革的一条宝贵经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强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把注重顶层设计和鼓励基层实践探索结合好,要加强顶层设计,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符合中央精神。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在具体措施上积极探索实践,为全面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重大任务。 凝聚共识理解支持改革 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涉及广大司法人员切身利益的调整,能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关系到改革试点能否成功。 只有把广大司法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把广大司法人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试点工作才能顺利推进。 一年多来,中央政法委先后多次召开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在试点工作启动前,精心做好动员培训,把所有的政策和道理向广大司法人员说明白,把广大司法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使他们理解、拥护、支持改革,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推进改革的正能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本系统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最高法召开法官员额制及审判辅助人员改革调研座谈会、最高检举办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改革座谈会等专题座谈会,要求各地严格按照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其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以及“两高”院领导分赴上海、广东、吉林、青海等改革试点地区开展调研,深入基层政法单位,与政法单位负责人、基层政法干警、法学专家和律师代表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当前基层司法工作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司法体制改革意见建议。 攻坚克难改革顺利推进 4月16日,上海市人大正式任命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71位助理审判员晋升为法官,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11位助理检察员晋升为检察官。这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中首批经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法定程序任命,正式纳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的司法人员。 据了解,上海组建了由政法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律师等组成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按照遴选制度方案,基层法官、检察官从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中选拔,高中级院法官、市分院检察官从基层法院、检察院中择优选任。配合其他一系列改革措施,年轻的高学历法律人才将不断补充到法官、检察官队伍中来。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个法院、检察院开展试点,从一项项具体改革举措做起,不折不扣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谋划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湖北省从今年起,首先实现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开前门、堵后门,保障更充足,管理更严格,彻底实现了收支两条线,堵住了基层办案“创收”的资金流入渠道。 为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青海省检察机关探索机构“大部制”改革,将入额检察官全部分配到办案部门,设立“主任检察官+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办案组,赋予主任检察官职责权限,建立主任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据新华社,法制日报等综合) |
关键词:司法体制,改革,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