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涉黑团伙垄断房地产项目 24人一审获刑
中新社广州3月16日电 (蔡敏婕 杨晓梅 杨美满)广州海珠法院16日对该市增城一涉黑团伙一审宣判,24人获刑。该案中的被告李录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开设赌场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亿元,罚金115万元。 该案中的罗军良等其他23名被告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至1年11个月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录林于1990年起,纠集被告人黄国双等社会闲散人员,在广州增城区永和镇、新塘镇等地,从事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2005年起,李录林插手当地房地产建设项目,并形成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先后设立5间公司,多次采取威胁、恐吓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承建商等暴力手段,非法控制、垄断广州增城的多个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筑原材料供销权和建筑工程承建权等,从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广州海珠法院称,该组织为攫取更大利益,还涉足娱乐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掩饰非法所得。此外,该组织成员个人还在当地分别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广州海珠法院认为,该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等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组织通过实施上述犯罪活动,非法控制、垄断广州市增城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筑原材料供销权和建筑工程承建权,牟取暴利,严重影响当地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破坏当地社会管理和经济生产秩序,遂作出以上判决。(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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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