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拒与儿媳分儿子死亡赔偿款获缓刑
中新网昆明1月22日电 (王艳龙)云南姚安县人民法院22日发布,该县一对老年夫妇因拒绝分割法院判决的儿子死亡赔偿款,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成为该院首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宣判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之子李某外出打工时因事故死亡,获赔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3万元。儿媳张某与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夫妇分割赔偿款产生纠纷。张某遂以自己及其两个儿子的名义将公公婆婆诉至姚安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人分割给付三人赔偿款。2013年10月,姚安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由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夫妇给付张某及两个儿子人民币共计49万余元,限判决生效后15日内执行完毕。 一审判决生效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多次对李某某夫妇作执行工作,但两被告故意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姚安县检察院向姚安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姚安法院公开审理该案。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但坚持拒不执行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休庭后,姚安法院承办法官多次找到被告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最终被告自愿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协议。本月20日,姚安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直存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问题,该案件的宣判,向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们敲响了警钟。(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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