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法检公部门联手集中打击“老赖”
11月25日,我市部署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据介绍,长期以来,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以各种手段对抗执行、阻碍执行甚至以暴力抗法的现象屡见不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按照上级要求,我市两级法检公部门将联手协同作战,依法重拳惩治“老赖”,将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各地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 11月底前,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法院须将有关犯罪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及时审查、立案,并侦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依法及时批捕;对行为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在12月底前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1月底前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3月底前,法院确保相关案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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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唐山,集中打击,犯罪行为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