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廊坊机动车限行 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郑伟)11月22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和定州、辛集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自23日起启动本市专项实施方案,并开展督导检查。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测,11月22日至26日,京津冀中南部区域可能出现连续重度至严重污染过程。结合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省气象台会商情况,预计11月23日至26日,我省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可能出现连续三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 按照规定,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时,区域内城市对本地应急预案确定的企业名单,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措施。同时,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区域限行,公务车停驶30%。 根据有关规定,石家庄、保定、邢台、衡水、邯郸等地已分别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案。另悉,廊坊市也启动重污染预警预案,并于24日对机动车实施限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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