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合法性审查政府决策114件
凡涉法性文件未经法制办把关不得签发 定州合法性审查政府决策114件 河北法制网11月17日讯 (董莹)定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17日透露,该市把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摆放到突出位置,今年以来,共合法性审查招商引资协议、规范性文件、通告114件,提出法律意见700余条,并全部得到采纳。 据了解,合法性审查的招商引资协议、规范性文件、通告分别涉及《定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建设合作协议》、《定州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通告》等政府决策114件。 据介绍,为健全依法行政的决策机制,定州市政府聘请5名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专业人士,成立了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政府出台的涉法性文件、合同,必须事先经政府法制办或法制咨询委员会审查把关;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均有法制办及法制专家列席参加,就相关议题随时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对不合法内容当场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此外,对政府涉法事务,由市政府指派法制办和法制专家直接参与,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重大项目合作由法制办和法制专家直接参与谈判。 据悉,在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上,该市规定,凡涉法性文件未经法制办把关不得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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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