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倒女孩将其拖到花坛边逃逸:怕她再被撞
跟记者交谈的过程中,沈某数次失声痛哭。 记者杜文育文图 最新进展:肇事男子到公安局投案 本报许昌讯今年10月26日,禹州市一男子骑摩托车将一9岁女孩撞伤后,将女孩拖至花坛边逃逸。该场面恰被监控录像拍下。为寻找肇事者,女孩的父亲用车载着电视机,走村串巷播放该段视频录像。11月4日,大河报A10版以《女儿被撞,父亲街头放录像寻肇事者》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在舆论和警方的双重压力下,肇事男子在外躲避10天后,11月6日下午,到禹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警方介绍,肇事男子姓沈,46岁,家住禹州市褚河镇北沈村。 禹州市公安局李警官说,女孩的伤情,符合轻伤标准,目前伤情鉴定还没有出来,警方依据肇事者无证驾驶和肇事逃逸,对其行政拘留10天,因其自首,减少1天,无证驾驶罚款900元,肇事逃逸罚款1000元。李警官说,如果受伤女孩的伤情鉴定为重伤,警方可以随时将行政拘留升为刑事拘留。 伤者家属反映,肇事者存在故意杀人的嫌疑。李警官说,目前还没有证据,无法认定涉嫌故意杀人。 对话 出去躲的那几天打电话给老婆,让她去道歉 11月7日上午,在禹州市拘留所,大河报记者和肇事男子沈某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交谈,了解到了他的一些心理变化: 问:你骑的摩托车有牌照没有?你有驾照没有?骑摩托车几年了? 答:没有牌,也没有驾驶证,骑将近10年了。想着仅在早晨、傍晚在乡下骑骑,没有时间去办证。我知道这是违法的。 问:当时是咋出事儿的? 答:我拐到人行道,准备往北拐回家,我躲她,小闺女儿躲我,俺俩对心思了,撞在了一起。 问:事故发生后,你是咋想的?答:害怕,吓蒙了。 问:事发后,你将女孩拖到花坛边,然后跑了,为什么这样干? 答:是出于好心,天晚了,怕她在路中间被别人再撞住。 问:你拖拉女孩前,伸手在她面前探了探,是干什么? 答:我是看她还有没有气。我一看还有气,就把她拖到了路边。 问:当时不远处有警察在处理事故,你看到没有,为什么不报案? 答:看见了。心里害怕,吓迷了,没有敢报案。 问:为什么不打110或者120报警?答:没有带手机。 问:离开现场后,你去哪里了?答:骑车往家里跑。 问:回家后,你给家人说了吗? 答:没有。我给老婆说骑车摔伤了,没说撞住人。 无证驾驶无牌车,已近10年 问:你知道警方和孩子父亲在找你吗?答:知道。我看了路边贴的协查通告,上面有我的照片。 问:那你为什么不回家,去投案自首?答:出事故的第二天一早,我就跑出去躲了,躲在离我家东面六七里远的野外,饿了买几个馒头,夜里睡在路沟的玉米秆堆中。我出来没有带手机,给家里联系找固定电话。大约11月2日,我打电话给老婆,让她去看望小闺女儿,老婆说小闺女儿没事,还说村里好多人看录像了,认出是我撞的人,老婆让我回家,但我害怕,不敢回。这些天很难熬,心里难受,也不敢见人,见人就躲,又后悔又害怕。 想来想去,心里很过意不去,早晚要面对,干脆投案自首。于是我就给老婆打电话,让她到交警队事故科等我,连家都没回,直接去了事故科投案自首。 问:你在外的这10天是怎么度过的,能不能详细说说? 答:躲在野外路沟内,白天睡,夜里还睡。饿了就去买点馒头,买点水。 出事第二天就跑出去躲了 “对不起,我错了……” 问:事情过后你有什么想法? 答:可后悔了,后来想了想,可对不起小闺女儿和她的家长。出去躲的那几天,我打电话给老婆,让她带着礼物去小闺女儿家赔礼道歉。 问:你妻子见到你后,说了什么? 答:吵我为什么不报警,让小事弄成了大事。吵我为什么躲起来不回家,既然事出来了,就要面对,躲不过去。老婆还说,前几天她带着礼物去小闺女儿家看望,小闺女儿的父亲不要礼物,将礼物放在门外。老婆要去医院看看小闺女儿,人家也不让去看。 这事办得很窝囊,呜呜。(痛哭流涕)问:孩子父亲为了找你,用车拉着电视播放录像,你知道这件事吗? 答:不知道这件事,后来才听老婆说的。人家找,合情合理,咱撞住人家了,咱理亏,咱错了,理解他找人的行为。 问:对这个孩子及其父母,你想说些什么? 答:对不起,我错了,对小闺女儿造成这么大的伤害。我出去后,第一时间去看望她,给小闺女儿赔礼道歉,给她看病,希望得到她的原谅。(抹泪) 问:以后如果再遇到类似情况,你会怎么办? 答:想了几夜了,再遇到这种事,第一时间报警,先救人,救了人再说其他,既然事出来了,就要面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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