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用国企房屋抵押担保贷款 警方介入调查1.5亿贷款案
□法制网记者 莫小松 本报9月22日以《房产公司用国企房屋抵押担保贷款1.5亿》为题,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国有房产被泰源公司于2011年6月16日、11月23日、11月29日,作为抵押担保向桂林银行贷款共1.5亿元。这1.5亿元分别贷给桂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中祥贸易有限公司、泰源公司原股东杨希鹏和桂林人刘丹。 桂林市市场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泰源公司之所以能向桂林银行贷款1.5亿元,与桂林医药集团原法定代表人周伟有很大关系,明知是别人的房产却拿去抵押担保,是一种严重的欺骗行为。桂林市市场中心于近日通过其主管部门桂林市国资委向桂林警方报案,桂林警方已介入调查。 桂林市市场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桂林市市场中心于9月5日、9月25日分别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桂林市房地产管理局去函,告知未经市场中心同意不能处置该房产。 有关知情人也告诉记者,本报曾经披露的桂林医药集团原法定代表人周伟,犯行贿罪被判处缓刑还担任单位党支书,近期已被开除党籍。周伟策划骗刻联坤公司公章问题以及缓行期间躲避监管机关数十次外出活动等问题,也有相关部门进行过调查,但至今还没有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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