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命案逃犯潜逃15年 内心压抑积郁成疾自首
“我杀过人,我要自首。”10月16日上午,一男子来到钟祥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对工作人员说自己是原荆襄公司王集矿人。 办证大厅民警发现此人神智不清,说话前言不搭后语,一面将其稳住,一面报请局领导。 经查询,发现1999年10月原荆襄公司大峪口矿区的确发生过一起命案,与刘某描述的事实十分相似。案发后,刘某被确定为重大嫌疑人,当地警方原荆门市公安局大峪口分局曾组织力量多方追捕,后因区划变更,案件移交钟祥市公安局后,钟祥警方也接力开展追逃工作,但均因缺乏有效线索而未果。 为了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民警采集刘某DNA、照片等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并组织刘某原住地居民开展辨认。经多方信息汇总,确认该男子正是在逃15年之久的命案逃犯刘某。 刘某如实交代了1999年10月因怀疑同矿区夏某与其女友张某有不轨行为,用匕首将夏某、张某捅伤而逃逸,后夏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得知自己犯下命案后,刘某立即四处逃窜。 作案时,刘某35岁,离异。15年来,他抛下自己的女儿,先后逃到湖南、安徽、浙江、广东等地,在浙江逃窜时,他被人以找工作之名强掳到广东一酒厂内打工,酒厂不发工资给他,他也不敢声张,因工作、生活条件较差,不久便患有疾病后被工厂遣退。其后,他一直四处流浪,没回过家,生活没有着落,加上不堪忍受内心的压力,精神上也变得不太正常,但潜意识里,仍有主动投案、结束非人的流浪生活的愿望,于是便有了之前的一幕。 当民警宣布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之时,刘某长吐了一口气,“再也不用躲藏了,我的心终于可以放下来了!”(曾涛 刘杰) |
关键词:刘某,命案,自首,逃犯,民警,内心,荆襄,矿区,峪口,追逃工作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