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峰 为百姓撑起“平安伞”
张海峰,男,蒙古族,1975年10月出生,2004年9月转业到固安县公安局。2013年4月,他带领的巡警特警大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成绩突出集体”;他本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实战训练年活动先进个人”。几年来,巡警特警大队接处警1.5万余起,接处警工作和队伍管理双双实现“零投诉”。 2009年12月,张海峰走上巡警特警大队大队长的岗位。当时固安县城区发案居高不下,为从根本上解决城区治安问题,他走遍城区与百姓座谈,在短时间内掌握了城区治安特点和症结。在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充实警力,划定“五分钟巡逻控制圈”,实行网格化布警,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摆上街面,以车巡、步巡、便衣蹲守等方式开展巡逻防范工作,做到“有警接警、无警巡逻”,通过错时巡逻、增加巡逻密度、加大盘查力度等有效措施,打击现行违法犯罪,降低城区可防性案件发案率,先后破获案件10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00余名,有力地维护了城区治安稳定。 张海峰始终干在先、冲在前,关键时刻经受住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完美诠释了舍生忘死的大无畏精神。 2010年12月11日,固安县某小区施工时发现一枚疑似炸弹。张海峰接报后迅速组织警力,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他及时设立警戒带,劝阻围观群众,封锁现场,并安排外围警戒。经排爆专家鉴定,这是一枚抗战时期飞机投放的航空炸弹,内设引爆装置长期有效,爆炸有效半径约1500米。张海峰带领队员日夜坚守在炸弹周围,做好看护工作。12月13日晚,在确定将炸弹连夜转移到北京军区某废旧弹药销毁站销毁后,张海峰主动请缨,不顾个人安危,果断跳下2米多深的桩槽内,与专家一起用手推、肩顶,将炸弹拖到地面,历经两小时完成了炸弹装载任务。随后带领10名队员随车押运。24时许,当车队行驶到京承高速密云县城东2公里处,装载炸弹的货车左前轮突然爆胎,为防止发生意外,张海峰组织警力协同交警将运输车推到50米外的紧急停车带,并安排外围警戒工作,经过十多个小时的艰苦奋战,终于将炸弹安全送抵目的地。 张海峰积极践行服务宗旨,带领全队民警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和突发事件,共调解纠纷5000余起,救助群众2300余人次,收到锦旗镜匾68面(块)。此外,他还热心助民,对困难群众慷慨解囊,把帮助别人作为自己最大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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