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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宣判 六人获刑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10-22 1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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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启东(江苏)10月22日电 记者马超 通讯员王麒锟 倪栋威 今天上午,单笔涉案数额达159万元的“7 3”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在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许某、卢某、刘某及中国台湾籍男子徐某、蔡某共六人,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八年六个月,并被科以罚金。

2013年3月至5月份,上述六人先后分两批次赴马来西亚吉隆坡,加入由绰号为“阿水”和“阿明”组建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在赴吉隆坡前,他们认为自己是去做职棒(即网络赌博)。到达后,他们即被送去参加半个月的培训。

该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实行封闭式管理,分为平台组、电话一线组、二线组、三线组、取款组。具体诈骗实施过程为由平台组向大陆地区的固定电话发送医保卡有异常的电话录音,诱骗被害人拨咨询键查疑转人工服务。

被害人按了咨询键后,就会有一线组、二线组、三线组的人分别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深圳、上海等地警方、警方领导或检察官,层层诱导被害人,谎称被害人的医保卡在深圳、上海等地购买了大量管制药品,可能涉嫌贩卖毒品、洗钱等犯罪,在套出被害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情况后,称需冻结其银行帐户,诱骗被害人将钱款转至所谓“安全账号”。如果被害人上钩,取款组便迅速提走钱款。

六人在马来西亚期间,先后有江苏省南通市、苏州市、河北省廊坊市、安徽省合肥市等地的王某某、田某某、杨某某等多名被害人被骗走人民币270余万元。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各被告人直接诈骗成功的犯罪金额,各自所处环节对诈骗犯罪所起作用,法院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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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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