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3万元怕被抓不敢花 点火烧钱
男子姓林,平阳县山门镇人,今年50岁。林某一直单身,平时靠帮人搬运赚点零钱过日子。 本月16日凌晨3时许,身无分文的林某来到水头镇一菜场批发部闲逛,希望能找到活干。可等了许久,一直没有雇主来找。就在他饥肠辘辘时,看见在菜场里卖菜的施某将自己手提包放进一泡沫塑料箱内。于是,林某趁对方转身不注意,偷偷将提包拿走了。 待林某跑到附近公共厕所里,打开提包一看,里面竟装有3万多元的现金。随后,他慌张地将里面的现金拿出,而提包就随手扔到厕所外面。 坐车回到家里后,林某紧张得都睡不好觉。次日一大早,他再次回到之前的公厕,找到前一天扔掉的提包,并将钱放入包内,接着直接点火烧掉包。可烧了没多久,林某就后悔了,他马上将火熄灭,捡起那些没有烧着的钱。 当天下午,平阳警方经调查,在水头镇一餐馆内找到了正在大吃大喝的林某,并从他身上缴获了现金1万4千多元。 目前,林某因涉嫌盗窃被平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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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