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三年沧州酒驾下降 55 %
河北法制网10月21日讯 ( 夏延民 刘林林)沧州市交警支队今天发布统计数据,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沧州市酒后驾驶行为下降55%,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下降45%。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车被认定为犯罪。据统计,三年来,沧州市交警年均检查机动车辆、实施呼气检测近11万人次,累计查处酒驾13391起,其中饮酒驾驶12793起、醉驾598起。 据沧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沧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30万辆,驾驶人数量近150万人,今后仍将持续快速增长。为有效治理酒驾违法行为,沧州市交警支队建立酒驾醉驾保险费率浮动、单位管理责任倒查联动、酒驾违法查处一体化处置等五项机制,形成了综合治理酒驾的长效机制。 在整治模式上,沧州交警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异地用警与常态化治理相结合、全局控制与重点布控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对酒店、宾馆、会馆、KTV等娱乐场所周边及主要路口的查处力度,在酒后驾车易发的13时至14时、20时至21时,醉酒驾车易发的22时至次日2时,结合酒驾发生的车型、人员规律,严格检查小型车辆、摩托车、营运车辆、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特别是重点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的检查,严查客运车辆酒后驾驶、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不姑息迁就。今年巴西足球“世界杯”期间,沧州市共查处酒驾46起,无一例醉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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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