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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高管借企业改制私分国有资产266余万元获刑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2014-10-22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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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蚌埠振冲安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柴盛年、财务总监齐少举、财务科科长徐农霞,借企业改制之机私分国有资产266.3万元一案,禹会区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三人各自获刑1年至3年不等。

经审理查明,原蚌埠安利机器厂为国有企业,2000年进行企业改制。在改制过程中,柴盛年等人为实现“零资产”改制目的,以所谓“奖励”为由,将本是国有资产的266.3万元虚列为负债,相关国有资产被带入改制后企业。 2008年,广西柳工收购蚌埠振冲安利公司时,将该笔资产出售,所得款项被股东按股权分配。按照持股比例,柴盛年分得57.55万元,齐少举分得12.68万元,徐农霞分得0.86万元。(据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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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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