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应装55吨实装131吨 为躲执法制造“追尾”
近日,滕州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对一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试图躲避执法检查的重大超限车辆依法进行了处罚。 近日,邹城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在济枣线池头集附近进行执法巡查时,发现一辆微山籍豪泺6轴半挂车,满载石子,向欢城方向行驶,具有超限违章嫌疑。该大队依法进行了检查,并责令该车到指定的停车场作进一步检测。当车辆行驶到滕州市洪山口附近准备调头折回邹城停车场时,一辆微山籍红色现代轿车从后面“追尾”到该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使轿车右侧发生刮蹭,轿车司机拨打了112报警电话。 见此突发事件,邹城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及时与滕州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取得联系,寻求支援,滕州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相继派出2个执法中队前去增援,并拨打了110,寻求警方支持,与邹城大队共同处理突发事件。 滕州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接警后,依法对该交通事故依法进行了现场勘验和取证,经调查发现,轿车驾驶员是为该货车“带车”人员,属于故意“追尾”,交警大队事故科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该违章车辆移交滕州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131余吨,按照六轴车应装55吨的标准计算,该车超限率达到138%,属于严重超限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滕州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依法对该车进行了处罚。(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王磊 龙厚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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