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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将对重点地区煤矿安全进行督导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10-17 1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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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10月17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今天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10月下旬至12月底,对重点地区煤矿安全进行督导巡视,涉及全国12个省(区、市),巡视一个月左右。

此次巡视范围包括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所在的黑龙江、吉林、河北、湖南、云南、四川、重庆、陕西、甘肃、贵州、河南、广西等12个省(区、市)。

巡视内容包括,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落实“五个全覆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全监管部门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要求的情况,督促检查各地贯彻落实煤矿“双七条”、深入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事故警示教育和关闭小煤矿治本攻坚的工作情况,指导、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实施。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情况,特别是落实“五真”(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验)要求和关闭淘汰小煤矿、严格准入并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普查治理水害、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打击无证非法采煤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等规定动作情况;按规定上报各项规定动作进展的情况;包片督导组、各县领导小组责任落实情况。

此外,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情况,煤矿打非治违情况,矿山救护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注意巡视煤矿超能力组织生产和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问题。

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县,督导组,安全生产法,小煤矿,法制网,水害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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