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案件程序性信息可异地多次查询
法制网北京10月17日讯 记者蒋皓 10月1日起,全国内地31个省市区陆续开通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各级人民检察院都将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办理等有关信息。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全面推行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案件查询申请人也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检察院申请异地查询。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在此间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规定明确,为解决查询人和办案检察院不在同一地区时的异地查询不便的问题,还规定了对需要查询外地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性信息的,查询申请人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检察院申请异地查询,被请求的检察院应当及时与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联系,协助做好相关查询工作,给查询人带来较大便利。 据介绍,案件程序性信息是指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与诉讼程序有关的一些主要情况,包括涉嫌罪名、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信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除了可以按照原来的方法,直接去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现场查询案件信息外,还可以根据检察院提供的网上查询账号,在互联网上查询上述案件程序性信息,而且可以随诉讼程序进展进行多次查询。 截至2014年10月16日中午12时,全国检察机关已在网上发布了197079条案件程序性信息、8301条重要案件信息、15528份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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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