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女辅警收9000元好处费 滥用职权帮人伪造户口
近日,灵璧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件女辅警受贿、滥用职权、帮他人伪造户口的案件。 灵璧学子户籍被外迁山东上学 2012年8月,灵璧学子杨某考上山东财经大学,而其录取通知书却被山东高考落榜生张某的亲属获得,于是张某便想顶替杨某去上大学。为此,张某的亲属找到了灵璧县公安局灵西派出所户籍辅警郭娜。收取9000元“好处费”后,郭娜先给张某伪造了杨某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将身份证和户口迁往山东财经大学,好让张某顺利入学。随后,郭娜再给杨某办了一个户口。此后,杨某复读考上了北京化工大学。但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发现他的户籍在全国户籍系统里,与山东财经大学的“杨某”重合,无法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女辅警因受贿罪被判刑8个月 杨某父亲报案后,张某被山东财经大学作退学处理,而杨某的户籍被迁回灵璧。昨日,记者获悉,被告人郭娜现年32岁,主要职责是协助户籍民警整理户籍档案、日常登记表及五项户籍信息变动,录入公安管理系统,有时也可操作户籍系统办业务。 法院审理认为,郭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又非法收受9000元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据此对其提起公诉。日前,灵璧县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郭娜有期徒刑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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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