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贵州凯里市副市长陈鹏因贪污获刑十年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巡展近日在凯里地区开展,原凯里市副市长陈鹏职务犯罪个案在巡展上备受关注。近日,黔东南法院就陈鹏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处陈鹏有期徒刑10年。 现年42岁的陈鹏,曾任凯里市副市长、凯里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因涉嫌受贿罪,陈鹏于2013年6月被黔东南州公安局刑拘,2013年7月被执行逮捕。 据悉,向陈鹏行贿的主要是房开商、工程老板。黔东南州法院统计,陈鹏收受现金总计人民币195000元,另收受金条、多张购物卡,现金、购物卡、金条等折合人民币246500元。收受好处后,陈鹏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因陈鹏在接受调查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全部退缴所得赃款,有悔罪表现,黔东南州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陈鹏违法所得价值40500元黄金金条一根、价值9000元的超市购物卡以及人民币197000元,依法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记者 吴如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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