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老人乘公交车称因司机急刹车受伤 索赔18万
老人搭乘公交车被乘客撞到受伤,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老人认为公交司机急刹车是导致自己受伤的最直接原因,于是一纸诉讼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8万余元。9月18日,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去年10月23日上午9点多,周娭毑搭乘701路公交车外出办事。由于车上乘客比较多没有座位,周娭毑便站在靠近车后门的地方。结果刚过了一个公交站,司机突然急刹车,导致身后一名比较肥胖的女乘客撞到她身上,造成左臂骨折。周娭毑说,事发后司机将她送到医院,她住院治疗70多天,公交公司垫付了6万多元医药费。 出院后,周娭毑仍然感觉手臂疼痛,不能负重。后经鉴定,其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就赔偿问题,周娭毑和公交公司多次协商无果,而后她将公交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18万余元。 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由于周娭毑表示不愿意调解,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焦点] “急刹车”是否直接导致原告受伤 双方争论焦点在于,公交公司认为周娭毑应告撞伤她的乘客,而周娭毑则认为受伤原因在于司机急刹车。 法庭上,公交公司委派律师到庭。被告称,周娭毑受伤的原因是另一名乘客的过失导致,和驾驶员刹车没有关系,周娭毑应该向那名乘客主张权利,而不是公交公司。被告还出示了一份有周娭毑签名的事件说明,内容显示“当时驾驶员轻踩了一下刹车”,一名体型较胖的女士扑在周娭毑身上,周娭毑觉得很疼。 但对这份“事件说明”,周娭毑说,说明虽然落款日期是事发当天,但实际是今年元旦以后写的。当时,司机找到她,并说这样可以减轻公司对他的处罚,她看公交司机可怜就签字了。周娭毑表示,车辆紧急刹车,才导致后面乘客没站稳倒在自己身上,致使自己受伤。(滚动新闻记者 刘志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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