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老板阻法院追索工人工资 被罚5000元
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在执行一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涉民生案件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某处以5000元罚款,有效树立法院执行权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回放 工厂老板躲猫猫 周某芹原系张某某所投资的一间塑料厂里一名员工。因某种原因,张某某将周某芹辞退,由于当时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就支付工资的数额达不成协议,周某芹便将张某某告上法院。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张某某应支付周某芹工资补偿金16798元。该判决生效后,周某芹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在法院依法向张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张某某仍拒不履行。案件承办人经阅卷发现,张某某是这家工厂的经营人,名下有一辆粤T牌号货车,有一定的履行能力。由于张某某所经营的工厂已搬离原址,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了其联系电话,只有查找到货车的下落,案件的执行才有希望。于是承办法官告知周某芹如发现上述车辆立即通知法院扣车。 嚣张 欲强行阻挠法院执行 7月29日上午,承办法官刚回到办公室,电话便响起来,“法官,我看见那辆小货车了,麻烦你们马上派人过来。”承办法官一方面要求申请执行人在现场守住小货车,一方面立即召集其他办案人员和法警带上录像机等装备驱车赶赴申请人所提供的地址。 而当执行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小货车停在小榄镇联丰社区一个工厂旁边。守候一段时间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执行人员便联系公物仓安排拖车对该车实施拖曳。大约过了半小时,一名年约四十岁中年男子走过来,打开小货车车门试图将该车开走。 见此情形,在场执行人员立即上前向其表明身份,向其说明该车已被法院查封正准备扣押,并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公务,交出车钥匙。然而,该男子不听劝阻,拒绝交出车钥匙,并称小货车是其借钱给张某某所购买,系其本人财产,法院无权扣押该车。执行人员要求其出示车辆行驶证,经核对,行驶证上所有人正是张某某。 男子见自己的谎言被凿穿,便强行从执行人员手里夺过行驶证,叫嚣道法院不能扣行驶证,还不断数落周某芹骂其是骗子等。该男子情绪越来越激动,还找来方向盘锁试图锁住方向盘以阻挠法院扣车。 低头 支付执行款还交了罚款 面对该男子嚣张气焰,执行人员毫无畏惧,对其进行严厉斥责,告知妨害法院执行公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迫于法律的威慑,该男子停止自己的过激行为并取走车上自身物品。 这时,公物仓拖车赶到现场对该车进行拖曳,被执行人张某某也来到现场,执行人员依法向张某某送达扣押车辆执行裁定书及扣押清单,并告知其在限期内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处理。 近日,被执行人张某某来到法院,承认了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及妨碍执行的事实,同时也将妨碍执行男子的检讨书交到法院,请求法院从轻处理。鉴于张某某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不自觉履行,并纠集他人对抗执行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张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执行款如数交齐,并缴纳了罚款,该案得以全部执结。 南方日报记者 郑平 通讯员 李世寅 潘霞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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