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摩托致行人受伤 肇事男子被拘留
8月31日,黄圃镇18岁男子罗某在一家奶茶店喝了鸡尾酒、红酒后,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回家,在路上肇事,致一名行人受伤。9月1日,黄圃交警大队对罗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待行政拘留期满后还将依法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当晚9时许,黄圃镇新堤二路路段发生一宗摩托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的是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在对肇事男子进行询问时,民警发现罗某口中散发较大酒气,涉嫌酒后驾车,遂依法对罗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2次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均超过醉酒驾车标准。 经查,罗某系黄圃镇人,今年6月刚满18岁,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据罗某交代,当晚,他在黄圃镇一家奶茶店喝了一杯鸡尾酒和一杯红酒,之后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到黄圃新地村找朋友,但没找到,于是驾车回家,结果行至新堤二路路段时,因酒精作用,撞伤了一名男子。 据伤者的朋友汤某反映,事故发生后,肇事摩托车滑行了十几米,当事男子扶起摩托车后想驾车逃离,但被他和另外一名朋友拦住,并当即报警。 9月1日,黄圃交警大队依法对罗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及罚款处罚。待行政拘留期满及司法鉴定机构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后,还将依法对其处以刑事拘留。(记者潘斌 通讯员刘洪希、张明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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