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一男子先后两次被刑拘 警方两年查无果
中新网平顶山8月27日电 (记者 齐永)“平顶山高新派出所说我涉嫌职务侵占,先后两次将我刑拘,现在调查快两年,取保候审也一年多了,至今没结果”,连日来,河南平顶山男子王锋向中新网记者反映,案子没结果,他交给警方的300万元暂扣款却已经易主,不知道该向谁讨要。 现年52岁的王锋是平顶山舞钢市人。2012年12月26日,他被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刑拘,理由是有一笔27万元的货款没有入公司账,涉嫌职务侵占。此后,在其家人交给警方300万元“暂扣款”后,王锋被取保候审。 王峰介绍,2013年2月6日,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过程中,在高新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的办公室内,办案民警先将3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发还给王锋,随后又要求他还给案件的控告人刘某,办完这一切后,才让他离开了派出所。重获自由的王锋开始向省、市有关部门多方反映此事。2013年6月4日,他再次被高新派出所刑拘,理由同样是涉嫌职务侵占,检察机关批捕后又撤销了批捕决定,同年7月4日王锋第二次被取保候审。 2013年12月30日,河南当地的《大河报》报道了王锋的这一遭遇。高新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当时表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扎实,公安机关已经直诉到卫东区检察院。今年1月26日,卫东区检察院经过审查核实,将此案退回高新派出所补充侦查。一个月后,高新派出所移交此案,再次被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此后,该案至今无果。 “案件在高新派出所超期羁押,他们既不移交检察院,也不撤销,一直拖着”,王锋说,案件前前后后持续了快2年,给他经济和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创伤,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给个结论。 日前,记者来到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所长王朝平说,王锋所反映的“案件超期羁押一事”不存在,因为其已经取保候审,警方补充侦查没有时限,“也可能是3年、5年的”。王所长还表示,因为王锋多方反映高新派出所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存在问题,平顶山市公安局已经专门成立了调查组,正在审查此案。目前所里不再具体负责此案,建议到市局去了解情况。 对此,一直关注此案的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博士王军权表示,警方“补充侦查没有时限”的说法不妥。因为王锋已经被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目前来看,王锋最后一次取保候审也已过法定期限,公安机关应当给当事人一个正式的结论。 平顶山市公安局宣传处一名负责人同样表示,高新派出所说的“没有期限”不妥,但该种情况下,警方的补充侦查的期限究竟有多长,需要咨询法制室后给记者答复。记者此后多次致电该名负责人,均无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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