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上半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256起
邯郸市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今年上半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案件256起,处分党员干部218人,有力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该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全市总体工作规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市委、市政府每名班子成员、牵头部门、责任人员,每位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同时,与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全面覆盖、点面结合、层层明责的工作落实链条和责任体系。 建章立制,强化源头预防。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职责权限,全面推行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规定。建立“一定量、五评价、分类比较”考核评价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廉政审查实施办法(试行)》,严把质量关、程序关、时效关、用人关。上半年共对提拔调整干部进行任前廉政审查15人次,进行评先评优廉政审查287个单位。 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开展“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力度。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暗访督查,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案件256起,处分党员干部218人。在抓好治理文山会海、清理吃空饷、清理违规用车占房等问题基础上,结合邯郸实际开展“五个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清退违规办理低保1423户、2611人;退回离任干部公务汽车10部;对106起、189名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处理;全面清理党政机关违规借调人员。对存在的问题严格问责,从重从快处理,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典型案件106件,对169人和17个单位进行了公开处理,形成了高压态势和强大的震慑效果,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加大执纪办案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查办重大经济案件实行审计先行、纪委协调、司法跟进,统筹各方力量,凝聚办案合力。上半年,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950件,其中涉及县级干部9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01.6万元。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加强案件预警,对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 健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完善考核追究机制,探索实行“一案双查”,对违纪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重点检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干部实绩考核相结合。深化提质提效,优化发展环境,重点解决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工作审批事项多、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强制收费等问题,对责任人员从严问责处理,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对重复出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今年上半年,已开展明察暗访活动80多次,对发现的30多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记者刘剑英 通讯员乔海龙) |
关键词:党员干部,办案,一把手,班子成员,干部作风,廉政审查实施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