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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因琐事与同事发生口角 一脚将对方踢骨折获刑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2014-08-26 1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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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孩小郭离开远在东北的父母,只身来京闯荡,却因一时冲动,一脚将同事踢骨折而获刑1年3个月,并被判赔16万元,因而改变了自己的生活轨迹。

去年7月,因为琐事,小郭与同事小张发生口角,二人越吵越凶,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小郭向小张腿部踢踹,造成小张右内踝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后小郭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因双方未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小张起诉小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二次手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9余万元。

小郭虽承认打伤小张,但认为双方打架是小张先动的手,事发后她积极带小张去医院治疗,并垫付了200多元费用。而且医生曾说小张只是轻微骨折,并没有小张现在所述的这么严重。因此,她不同意小张的全部诉求。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小张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最后,法院判决小郭赔偿小张各项损失16万余元。(记者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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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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