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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第一课”如何防止黑色陷阱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郑天虹王厚启张佳 2014-08-26 0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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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阱重重:

  黑中介骗钱霸道商家扣钱

  “招聘老冰棍促销员,工资80—150元,日结。”一则兼职广告近日在广州大学城兼职网、兼职猫、百姓网等网站贴出后,引起不少女大学生的兴趣,广州大学生小瑶感觉报酬不错就报了名。

  然而实际上岗后,小瑶却发现有很多霸王条款:未做满8小时不结算,不卖到100根只能按0.5元每根提成。如有意见,公司“督导”就以“打人”相恐吓。最终,在烈日下站了8小时的小瑶一天只拿到了15块钱工资。

  更有甚者,有些招聘甚至是纯粹的骗局。吉林的大学生小杨前段时间被一个兼职做打字员的工作吸引,招聘信息上称按照打字数量付钱,他和同学争先恐后地填报名表并交了150元咨询费。但第二天当报名的同学再来到公司时却发现,公司地上一片狼藉,早已人走楼空。

  除此以外,在大学生实习方面也问题不断。来自南宁的大学生小李说,学校在五月底放假,要求学生们不能回家,而是集体去东莞的企业实习两个月。“不去的话,成绩和毕业就会受影响,说是实习但干的都是苦力活,也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鱼龙混杂:

  网招无监管兼职无协议

  当前大学生寻找兼职大多通过求职网站,而不少网站监管不作为,使得虚假信息猖獗,使大学生兼职利益无法得到保护。

  业内人士表示,大型求职招聘网站都会对商家的营业执照进行核实,但这很多时候也是形式大于实效。记者在赶集网发布的兼职信息中随机挑选了一则“营业执照已验证”、名为“广州飞扬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记者拨通了该公司联系人陈经理的电话,对方要求记者第二天来面试。但当记者询问是否要收取中介费时,对方却突然挂断电话。

  “这里不排除不良商家利用真执照做虚假招聘的可能。”一名业内人士表示,大学生如果受骗可以诉诸法律,但这个前提是受害大学生需要有证据,即书面协议。

  不过,做过很多兼职的广州大学生小梁告诉记者,做短期兼职实习,商家都不愿签订书面协议,兼职实习签订协议并不现实。“现在找兼职的人这么多,如果你非要签,商家根本就不理你。”

  法律不该有“空白”:

  谁来保护大学生权益

  正是由于难以签订书面协议,大学生兼职往往在保护自身权益上先天不足。长期关注大学生实习与就业的律师陈曦表示,由于兼职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就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虽然口头协议属于契约的一种,但遇到不良商家或中介,显得不堪一击。

  此外,法律法规缺失也是导致大学生们权益难以受到保护的重要原因。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副调研员谢向军表示,广东省在2010年出台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希望填补大学生实习、见习生劳动权益的法律“真空”。然而该条例虽然出台了四年时间,但法规内容却很模糊,对于大学生兼职利益保护也未细化。

  不过,针对大学生兼职受骗愈演愈烈的现象,已有不少学校通过开展讲座和校友会的形式,向学生传授实习兼职经验及注意事项。广东一些高校还成立了专门的校内兼职管理机构,不仅提供兼职服务,还提供正确引导与帮助。暨南大学的家教联盟,在集纳家教信息后,通过核准与筛选后提供给大学生,让大学生的兼职多了一份保障。

  有专家表示,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今后应把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赋予兼职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要求所有用人单位严格遵守,违法必究,通过法律的威慑和保障来执行,这是充分保障大学生实习兼职权益的关键。

  暑期兼职实习,往往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第一课”。然而,当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的美好愿望遭遇剥削乃至骗局,带来的不仅是沮丧,更有风险。

  强制及超时工作,克扣工资,甚至被骗财、骗色……频频传来的大学生们兼职消息令人扼腕,更促人警醒:监管是否缺位?有没有相关法律保障?

 

关键词:陷阱,黑中介,骗钱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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